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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检察“清单式监督” 为侦查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装上“加速器”
时间:2022-06-07  作者: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促进侦查监督工作的全面化、制度化、细致化,用足用活监督方法,加强监督数据的实践应用,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监督平台汇聚的办案数据进行“深加工”,制定并出台《关于开展讯问工作制作侦查监督事项清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促进侦查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明确事项精准“列单
《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应当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制作《侦查监督事项清单》,《清单》列明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事项共20项,以细化具体事项,着重厘清监督内容。
《实施意见》增强了可操作性,明确规定监督方式、具体要求,切实提升讯问时使用《清单》的实效。
二、动态跟踪全程“督单”
专门统一台账进行实时监控,只要犯罪嫌疑人在《清单》中填写了事项,承办检察官需将填写的事项及时告知第一检察部。
台账记录好发现的违法事项总数、违法事项种类、口头纠违数、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总数、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总数、排除非法证据总数及侦查机关反馈情况,做到件件跟踪监督。
三、梳理总结主动“晒单
承办检察官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均应制作《清单》,将工作任务量化到每起案件,责任细化到人,有条不紊紧抓推进,逐项逐件落实完成。
分管副检察长要坚持周通报、月点评,每两周例会上及时“晒单”,通报使用《清单》数量、效率及整改回复情况,避免使用《清单》形式化,努力通过该项工作提高纠正违法的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