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清明前夕获线索 公益诉讼卫英烈
时间:2020-03-24  作者: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明前夕获线索 公益诉讼卫英烈

 

323日,我院副检察长马会保及第三检察部一行人到邢家社乡梅洞沟村梅洞沟烈士陵园进行线索实地摸排。

梅洞沟烈士陵园是为纪念19491月为保卫西山一线炮兵阵地而牺牲在梅洞沟附近的晋中军区秦河部烈士而修建的烈士陵园。对缅怀先烈,激励来者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对梅洞沟烈士陵园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陵园内纪念碑体瓷砖严重脱落,文字缺失,场地大面积塌陷,坝堰墙体多处破损,祭台损坏,陵园无人清扫,附近堆放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有损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我院将依法对该线索进行审查立案,开展保护英烈专项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重要指示,以省院《深入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为契机,我院第三检察部将进一步践行公益诉讼职责,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由院领导带头办案,主动收集破坏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的线索。对商业开发、建筑施工挤占、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问题,破坏烈士陵园名称、碑体、碑文、浮雕、图形、标志、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问题,疏于管理保护,随意堆放垃圾,砍伐烈士陵园内树木,以及将陵园内用地用于种菜、饲养问题造成的有损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等违法现象,及时固定证据,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充分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