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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难处挂心头 微笑检察显真情 古交市检察院控申工作:把亲人般的温暖送给来访百姓
时间:2020-01-07  作者: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群众难处挂心头 微笑检察显真情

古交市检察院控申工作:把亲人般的温暖送给来访百姓

 

“谢谢你们把我们老百姓的生活记挂在心上!感谢党!感谢检察院!”2020年1月2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民老邢早早就来到古交市检察院,迫不及待地打开紧握在手里的锦旗,感谢检察院对自己的救助。2018年9月4日,老邢的儿子在昔阳县白洋岭煤矸石山治理时,被着火塌方的矸石被烧伤,医药费高达100余万,而雇主却拒绝支付医药费,导致治疗中断。2019年8月2日,老邢以家庭困难为由,向古交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最终领取了2.2万元救助金。

老邢曾是一名“老上访”,为了一个“不当诉求”执拗多年,是古交市检察院控申干警的一次次帮助,让他感受到了温暖,最终不再无理缠访。而他也只是古交市检察院控申工作的众多服务对象之一。

作为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面的服务窗口,古交市检察院控申工作的每一名干警坚持用真心真诚感化当事人,做他们的贴心人;倾听群众诉求,用心化解社会矛盾,将不服和怨气化成宽慰和满意;惩治犯罪、伸张正义,平反冤假错案,维护法律尊严。

       

 

温情感化“老上访”

“我和他已经认识17年了。”说起老邢,控申工作负责人张爱香有讲不完的故事。

2003年,老邢第一次到古交市检察院控申科上访,说自己在2002年因举报他人种罂粟而遭到警方关押、殴打,要求追究民警的非法拘禁责任。接到控告,控申干警着手调查弄清了真相。原来,老邢举报的罂粟种植地不在古交境内,他没能拿到举报奖励,便找各种理由向相关部门索要,其后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传唤调查,但所谓遭殴打一事证据不足。检察院作出不立案决定后,老邢不服,开始上访。2011年,他又到控申科上访,检察院再次调查后维持原决定,可老邢仍觉得“冤屈”,次年又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

“我们要用真情实意帮他开启新生活。”张爱香说,虽然老邢的控告理由不成立,但他们没有就此结案,而是多次上门走访,与老邢谈心沟通。看到村子地处偏僻,山路崎岖不平,村民每年都因交通不便为农副产品销售发愁,检察院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拓宽改造了山路。得知老邢有上万斤士豆滞销,干警们又积极寻找买家,一个星期就帮着卖完了。拿到卖土豆的钱,老邢的眼眶湿润了。老邢打电话说家里20多只羊无故病倒,检察院领导立即联系牧业局和乡镇领导,带上兽医驱车二十多公里上门救活了病羊……

修路、卖土豆、唠嗑谈心、救治病羊,这一切,老邢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细细反思,老邢终于“大彻大悟”,拍着胸脯保证不再上访。

尤其是这次儿子受伤后,检察院及时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更让老邢感受到温暖。

人性执法促和谐

(时间)3月7日早上,一名小男孩跑进控申接待室,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男孩高举写满“冤”字的申诉状,不停哭喊着“救救我妈妈”“我妈妈是冤枉的”,双眼满含期许。

控申干警赶紧将孩子扶起来,询问得知他是9岁的小诚,其母亲邢某此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小诚为此已经十几天没上学了。

“你妈妈的事我们一定查清楚!”干警一边安抚一边将小诚送回学校。经了解,邢某与男友大奇(化名)分手后,她和儿子一直住在大奇母亲高某的房子里。2012年,因邢某不腾房,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邢某限期返还住房,但她因生活困难拒绝腾房。

邢某确实违法了,可这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有其特殊性:邢某生活困难,无业无住所,还独自抚养孩子,如果批捕,对邢某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孩子也会因此受到影响。控申科决定,向邢某伸出援手。然而,看守所里的邢某抵触情绪强烈,干警便耐心聆听她诉说,引导她把内心积怨全部宣泄出来。

“从法律上讲,你应该归还房子;想想孩子,如果你被刑拘判刑,他将失去母爱,无人照顾,可能会走上歧途……”检察干警多次谈心、释法、说理后,邢某最终同意腾房。同时,干警又多次找高某谈心促使她转变态度,表示只要邢某腾房就不再追究。

天后,古交市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邢某回到了儿子身边。为了解决娘俩的后顾之忧,控申干警又与社区沟通,帮邢某分到了一套廉租房,同时干警们还帮她找了个摊点,并捐款5000元资助她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既帮邢某解决了困难,又修复了她和高某僵持五六年的紧张关系。检察干警的行为感动了街坊邻居,大家敲锣打鼓送上了“法律无私人有情 检察公正济贫弱”的锦旗。

        

 

平反“冤案”获赞誉

“我们控申科就是检察院里的‘信访局’。”张爱香说,控申科承担着信访维稳、刑事申诉等职能,而很多来访群众大多是带着不服和怨气的,因此工作中更要讲究技巧,尤其是要有耐心。曾有一起长达16年、备受关注的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就是最好的例证。

 1994年,因邻居大峰(化名)修建厕所占了自家宅基地,当事人闫某父子与邻居发生纠纷,邻居将闫某告上法庭,而闫某则提起反诉。期间,法院审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未对反诉请求作出裁判,开庭后发现案件材料丢失,却仍徇私舞弊下了判决;对闫某提起的土地确权诉讼,审判员先是下发文字不严谨的判决书,后又以同一文号下发另一份判决书。此后,闫某向检察院控告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检察院民行科虽然调查发现了审判人员的严重失职行为,但没有立案,只建议法院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鉴于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闫某在16年里多次到相关部门申诉。

2010年5月底,接到上级的交办通知,古交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重新调查核实案件的宅基地判决书和土地局确权问题,认定这是一起因多家单位、多个环节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的冤案。其中,法院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和过失行为;检察院未对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立案,存在责任;国土部门让他人代闫某签字,给本不具备发证资格的邻居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有失职行为。

责任认定后,检察院控申科联合法院、国土等部门,积极与闫某交流。2010年底,各方达成共识,负有相关责任的法院、检察院、国土局等部门出资,一次性给予闫某司法救助金25万元,并当面赔礼道款。案件得到平反,闫某宽心了,表示谅解的同时保证息诉罢访。

有错必纠,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纠错难,纠自身的错更难。正是检察院“尊重客观事实、敢于承担责任、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担当,使得这起信访积案最终圆满解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纷纷“点赞”。

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缠访,解决信访难题、信访老户问题,古交市检察院还制定出台了《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方案(试行)》,创新信访接待工作,由律师作为信访事项独立第三方,参与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居间调处。2016年7月,该院控申科首次在第三方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化解了一起长达十八年的信访积案。

         

 

司法救助暖人心

除了举报、控告、申诉和信访,控申科还承担着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等职能。

1997年3月31日,古交人岳某因贪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年4月9日,岳某被逮捕;1998年1月23日,岳某转为取保候审。1998年6月19日,法院一审判处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因不服一审判决,岳某向市中院提起上诉。1998年8月28日,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岳某无罪。岳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古交市检察院认定岳某贪污7500元,向他收缴了7500元赃款。随着市中院终审判决岳某不构成犯罪,这也就意味着7500元不属于赃款,但这笔钱因故未能退还给岳某。

因申请国家刑事赔偿超过时效,岳某未获得刑事赔偿,且没有固定生活来源,而其妻子又在医院进行肺癌治疗,治疗费用数额庞大。

2019年8月6日,岳某以家庭困难为由,向古交市检察院控申科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古交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申请人岳某因申请国家刑事赔偿超过时效,未获得刑事赔偿,且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妻子生病治疗,费用数额庞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其情况符合《山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之规定,即“对于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应当予以救助”。为此,古交市检察院决定:以支付救助金的方式,予以救助岳某一家八口人每人2000元。

“感谢检察院,解决了我们一家人的生计问题!”拿到救助金,岳某眼眶湿润,紧紧握住控申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连续八届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2010年至2018年,在全太原市检察机关的考核中,四年获得第一,三年获得第二,两年获得第三;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唯一一九年考核名列前茅……

“思路决定出路,态度决定高度;群众难处挂心头,该出手时就出手。”对于成绩的取得,检察长蔡东海言简意赅。他说,控申科一直注重从细微处着手,推行“进门一声问候,接待一杯热茶,询问一张笑脸”,将“暖心”服务进行到底。

“用真情促和谐,时刻装着群众,关注群众温饱冷暖。”这,是古交市检察院控申科从未改变的理念和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