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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现场工作会在我院举行
时间:2019-11-08  作者: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

现场工作会在我院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11月8日上午,太原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观摩会在古交市人民法院召开。

     

观摩会上,太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路效国、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晖、全市各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及刑事检察各部主任一行共60余人,对我院集中公诉的段某某诈骗案、王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庭审观摩,我院检察长蔡东海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两起案件全部当庭宣判,庭审用时1小时,大家直观感受了认罪认罚案件带来的高效司法。

    

随后,在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现场工作会,杏花岭区院作了认罪认罚工作经验交流发言,马晖主任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副检察长路效国对我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认罪认罚工作的认识,从理念、制度、方法层面,准确理解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是以院领导带头办案为抓手,引导激励检察官适应新要求,提高办案质效,全面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努力开创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

三是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要做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认罪的认定、认罚的认定、从宽的把握、量刑建议等五个方面均能准确运用,真正提高认罪认罚的工作实效。

四是建立科学的奖罚机制,有力促进认罪认罚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