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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时间:2019-06-13  作者: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太原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突出办案重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努力形成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共查办职务犯罪1222人,同比分别上升9.1%15.8%,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715人、渎职侵权犯罪57人,查办县处级干部3人;坚持惩防并举,狠抓职务犯罪预防。一年来,共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29场次,受教育者达1500余人。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9155人,批准逮捕95113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8227人,提起公诉142198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慎用逮捕措施,严格掌握起诉标准,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社会对立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不批准逮捕3442人,不起诉1333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6人。

依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全年共监督立案1016人,监督撤案22人,依法追捕漏犯33人;认真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纠正漏诉37人,依法提出抗诉36人;认真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支持起诉20件,对民事行政生效监督29件、执行活动监督26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11件;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能,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40人次,监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或不当30人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2人。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开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治理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立查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河口镇护林员玩忽职守案;紧抓春节、端午、中秋等关键节点,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与环保部门合作,对5座煤矿煤矸石排放以及汾河沿岸10座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拍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由一起上坟烧纸事件引发的渎职犯罪》,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与行政执法部门和驻地企业开展执法和环境治理座谈会9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

全力服务重点项目落地建设。积极开展服务“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年活动,结合我市实际,转变服务方式,主动到企业调查研究,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重点项目落地我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积极服务和保障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插手、操纵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保障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和谐稳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通过案件查询系统,对“两委”候选人的候选资格进行核查,从检察环节确保“十种人”零当选。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着力实施“阳光检察”工程。出台《不批准逮捕案件条件公开实施意见》和《刑事和解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条件公开实施意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出台《不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对疑难、复杂公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提升司法公信力;与公安机关会签《审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规定》,畅通监督渠道,防范冤假错案;开通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检察工作动态,提升检察机关社会认知度;研发“反渎职侵权信息系统”,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提供有效信息支撑,提高渎职侵权案件查办效率;建立“阳光检务大厅”,提供便利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借助“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167件。

依法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针对基层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真抓实干,力求以看得见的变化取信于民。落实省委王儒林书记、市委吴政隆书记在我市调研时作出的指示精神,介入采煤沉陷区安置房分配问题调查,积极回应乡村干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协调解决东曲街道西岭头村整体搬迁所涉及的供电、取暖、排水等问题。

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群众工作联系日”等制度,带案下访、开门办案,积极开展答疑释法、协调疏导、教育帮扶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案结人和”;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加强文明接待窗口建设,控告申诉检察科第七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选拔精通业务、表达能力强的检察官组成宣讲团,走进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方面的职能、地位和在依法治国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古交建设。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司法水平

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开展了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与工作机制10多项。同时,把开展“一村(社区)一警”联系走访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主要途径,为群众解决饮水、用电、信访等实际困难11项。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狠抓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检察业务工作,做到“双促进、两提高”;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将监督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一年来,检察机关无一起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积极搭建育人平台。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举办主题为“崇德守责,忠诚为民”的道德讲堂,发挥道德模范作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建设“检察文化长廊”、“书画室”等五个文化活动场所,丰富机关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先后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作专题培训4人次,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检察业务技能培训50余人次。全年撰写检察信息90篇,其中43篇被省委、省院、太原市委、太原市院转发,被太原市委确定为信息直报点。在国家、省市级理论刊物和各类报刊杂志发表调研文章和宣传报道40余篇,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年来,我院共获得国家级荣誉3项、省级荣誉4项。

(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公诉工作的专项报告,针对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对公诉队伍建设、不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的完善、法律文书制作等工作开展专项整改。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出席检察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的开展也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作与党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应对司法改革准备不足,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服务和保障我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办法不多,思路不够开阔;法律监督措施不够有力,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检察工作需做到四个必须。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当地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必须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稳定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改进司法方式与司法作风,以公正、文明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必须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要不断创新思路,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在接受监督中增强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保证正确用权、廉洁从检。

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市检察院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贯彻省委、太原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古交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司法、严明作风纪律,深入推进平安古交、法治古交、和谐古交建设,为把古交建设成为繁荣发展、文明和谐、美丽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紧紧围绕古交经济转型发展大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根据市委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和深刻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把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加大对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继续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力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

(三)紧紧围绕“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总体要求,努力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着力推进“六权治本”,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努力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

(四)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的目标要求,切实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队伍建设要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事,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两个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禁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5年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市委和太原市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为古交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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