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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发有为 为民而行--古交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邹佳华先进事迹
时间:2020-07-22  作者: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奋发有为 为民而行

--古交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邹佳华先进事迹

 

她是法庭上唇枪舌剑的公诉人,有力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她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切实保护好“两益”不受侵害;她是民行案件的法律监督者,精准监督法律实施,实现程序和实体的双重公正。就是“80后”女检察官——古交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邹佳华。作为始终活跃在办案一线的女检察官,邹佳华同志刚柔并济、不负正义,成为同事眼中“铿锵玫瑰”。

         

 

炼就过硬本领 展现巾帼风采

从检近十年来,邹佳华检察官连续多年被评为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在办案中,始终秉承为民情怀,坚持案件质量与效果相统一,所办案件均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的多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同时,她还积极参加省院、市院组织检察业务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比拼,2012年代表太原市检察院参加“全省新刑诉法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2016年参加太原市第二届民行业务知识竞赛,被评为“太原市民行检察业务标兵”。2020年3月被原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公益诉讼工作先进个人”,7月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执法司法先进个人”。

办案的同时,她还不忘参与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共撰写检察理论调研文章、案例分析、检察信息等20余篇,多次被省院、市院、省政法周刊太原检察等转发这诸多荣誉,就是邹佳华检察官一步一个脚印,自我提升,践行人民检察官职责的生动注解。

      

 

办理刑案出精品 忠诚履职显担当

2011年以来,邹佳华检察官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与敬畏,高质量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了上百起刑事案件,保证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时,注重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审查了一批在古交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均依法作出了处理,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2013年审查起诉的曹某某受贿案被评为“太原市十大精品案件”。2018年成功办理了古交市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赔偿环境修复费共计65.76万元。2019年办理的古交市白家沟煤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省院评选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指导案例,并上报最高检评选。荣耀的背后,彰显的是邹佳华检察官走在正义之路的艰辛与汗水。

    

 

敢以柔肩挑重担 带领民行创一流

2017年对邹佳华检察官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为表现突出,年仅33岁的她扛民行部门负责人重担,为了回报组织的信任,带领检察系统最年轻的民行队伍,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开展法律监督新探索。付出必有回报,在她的带领下,古交市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2017年太原市年度业务考评中均排名第一民行部门被评为太原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太原市院推荐为“省院基层民行检察工作联系单位”

成绩是回报,但更是动力。2017年以来,邹佳华检察官办理了涉诉金额共计1020万元的当事人虚假诉讼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古交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服务营商环境执行专项监督案件6件,所涉执行款项292余元全部监督执行到位,该6起案件被省院评为全省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她紧紧围绕社会民生聚焦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问题豆芽”、“问题凉粉”的小作坊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售药企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全力护航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监督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70万元,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向古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仅两天后就收回拖欠6年之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万元。2019年办理的监督古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回古交市永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拖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1484.24万元,该案被评为太原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写入2019年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这些成绩的背后,是一本本厚厚的卷宗、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抽丝剥茧的梳理、辩法析理的论证以及殚精竭虑的付出。

时光荏苒,从检近十年,她把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都奉献给了所热爱的检察事业,用责任和坚守诠释了一名优秀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韶华不负检察蓝,相信这位80”后检花一定能傲然绽放,继续吐露芬芳,为检察事业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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